陕西民办方解石厂国土资源的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办法
2020年8月7日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监管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 内容: 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2010年3月26日修正版) (1999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2010年3月26日修正版) Shaanxi2020年6月11日 — 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由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矿产资源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 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2020年修正)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2024年4月22日 — 为落实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2019年制定出台《 《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解读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市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2019年12月30日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要求与验收办法》已经第十二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 2021年6月17日 — 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市人民政府: 为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秦岭地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4月16日 — 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绿色矿山建设有关文件规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2020年11月27日 — 为加强和规范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陕西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历史遗留废弃矿
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办法
2020年8月5日 —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神木市、府谷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陕西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办法(暂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2024年8月1日 — 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形成了《陕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68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1月25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 2023年4月10日 — 受 镇宁自治县大山方解石厂 委托,202 3 年 3 月 25 日, 安顺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以函审方式 评审了《 镇宁自治县大山方解石厂 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 一) 》 (以下简称方案),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对《方案》修改 完善后通过专家组评审。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镇宁自治县大山 方解石厂矿产资源绿色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
2016年11月18日 — 条 为了加强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2010年7月8日 — 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7月08日 发布机构 时效状态 废止 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 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 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第十条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区域 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Shaanxi2023年12月1日 —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调查院、各地勘集团公司、中央驻陕地勘单位及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于11月24日经第19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 2024年4月16日 — 原文件链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推动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 《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解读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4年9月19日 — 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 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神木县国土资源局、府谷县国土资源局: 为了推进我省采矿权抵押备案工作,有效解决矿山企业融资 2012年3月20日 — 杨凌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18号)要求,省厅制订了《关于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暂行)》及《陕西省国土资源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2013年11月28日 — 陕西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陕财办建 [2007]181 号 章 总 则 条 为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者的权益,显化矿产资源的资产价值,依据《矿产资源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240 号令)、《矿产资源开采 陕西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17年7月3日 — 第十一条 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申请的,需逐级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资料。凡司法机关委托的,可直接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材料。 第十二条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或者委托后,按以下工作流程办理: (一)受理。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出具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 Shaanxi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国土资发〔2014〕3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 2014年4月30日 — 陕国土资发〔2014〕22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土地利用计划使用管理,有效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根据国土资源工作新的职责 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69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1月25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 2014年5月23日 —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省厅制定了《陕西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陕西省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印发《陕西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解读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2018年1月10日 — 文件链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1月3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对原《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联合印发了新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2013年10月17日 — 为贯彻实施《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使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 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15年8月17日 — 陕国土资发〔2015〕34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神木、府谷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保障和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现行设施农用地政策,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 关于规范全省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2024年4月29日 — 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陕秦岭委〔2023〕1号),全面规范秦岭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持续加强矿山日常监管,推动秦岭区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耕地占补
2023年10月23日 —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9月18日陕西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办法章 总则条 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9月5日 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章 总则 条为加快推进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规范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资金管理,确保全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避灾生态 转让石料厂,全新机器大型生产线750X1060的机器。每天可产4500吨,国土资源部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2004年12月3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发〔2004〕54号印发《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陕西民办石料厂国土资源的管理办法2017年12月21日 — 陕国土资规〔2017〕4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西咸新区国土资源局、厅相关处室及事业单位:为保障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积极配合司法部门打击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具非法采矿
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Shaanxi
2016年12月5日 — 陕国土资规文〔2016〕1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土资源局,神木县、府谷县国土资源局:现将新修定的《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1月18日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条 为了加强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2023年12月22日 — 为全面规范秦岭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强矿山日常监管,推动绿色转型升级,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陕秦岭委〔2023〕1号)有关要求,我厅牵头起草了《秦岭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秦岭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2016年11月10日 — 陕国土资发〔2016〕73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关于规范土地供应和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政策,不断健全和完善土地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有力地保障了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 陕国土资办发〔2008〕109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缴工作,服务 关于印发《陕西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管理暂行规定
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修订印发《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
2018年7月1日 —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19日 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管理权限,加大对营利 陕国土资发〔2014〕5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省地质调查院、各地勘总公司: 为规范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找矿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意见 关于印发《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陕西省 2021年4月21日 — 第五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2017年6月20日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0日 发布机构 时效状态 有效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机构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产业
2012年7月11日 — 陕扶办发〔2012〕43号各设区市扶贫办(局)、财政局: 现将《陕西省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陕西省财政厅 二 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陕西省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章 总则 条 为了进一 2020年8月7日 — 陕自然资规〔2020〕5号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神木市、府谷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陕西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办法(暂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8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陕西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 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办法 2019年1月14日 — 陕自然资规〔2019〕1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自然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2014年7月8日 — 第四十四条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农民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给联营或股份企业。 第四十五条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Shaanxi
2009年1月19日 — 1999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发布) 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2022年10月8日 — 1958年至1978年人民公社化阶段,西安市农村长期推行“一大二公”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土地的公有化程度不断升级,在一定程度上混乱了土地关系,造成了自上而下对土地的莫大忽视,违反了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规律,部分土地资源遭到破坏,但 国土资源管理 Shaanxi2022年3月7日 — 陕自然资勘发〔2021〕55号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基金中心,省地质调查院、各地勘集团:为规范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根据《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实 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Shaanxi2024年8月1日 — 为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形成了《陕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68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1月25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4月10日 — 受 镇宁自治县大山方解石厂 委托,202 3 年 3 月 25 日, 安顺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以函审方式 评审了《 镇宁自治县大山方解石厂 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 一) 》 (以下简称方案),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对《方案》修改 完善后通过专家组评审。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镇宁自治县大山 方解石厂矿产资源绿色 2016年11月18日 — 条 为了加强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 2010年7月8日 — (2001年9月1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发布) 章 总则 条 为了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Shaanxi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
2023年12月1日 —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调查院、各地勘集团公司、中央驻陕地勘单位及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 《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于11月24日经第19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24年4月16日 — 原文件链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推动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 《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解读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4年9月19日 — 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 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神木县国土资源局、府谷县国土资源局: 为了推进我省采矿权抵押备案工作,有效解决矿山企业融资 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年3月20日 — 杨凌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18号)要求,省厅制订了《关于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暂行)》及《陕西省国土资源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陕西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3年11月28日 — 陕西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陕财办建 [2007]181 号 章 总 则 条 为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者的权益,显化矿产资源的资产价值,依据《矿产资源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240 号令)、《矿产资源开采